有單位將查環查孕與獎金掛鉤 員工深受困擾

      2013-2-21 11:51| 發布者: mamacn| 查看: 5271| 評論: 0

      摘要:  單位強制查環查孕,每季度一次,否則扣獎金!廣州有的單位將上環與獎金掛鉤,令員工煩惱不已。廣州市計生局局長李文耀去年曾向媒體表示,廣州沒有“小孩入戶與母親上環掛鉤”的規定,市民可以自由選擇避孕方式。然 ...

       單位強制查環查孕,每季度一次,否則扣獎金!廣州有的單位將上環與獎金掛鉤,令員工煩惱不已。廣州市計生局局長李文耀去年曾向媒體表示,廣州沒有“小孩入戶與母親上環掛鉤”的規定,市民可以自由選擇避孕方式。然而,現實很“骨感”,即使沒有“入戶”的困擾,很多市民仍然被“上環”的問題深深困擾。

        街坊抱怨:強制查環煩死人

        中國石化廣州分公司的張先生近日向記者透露,中石化廣州分公司規定,男職工的配偶在機關事業單位或國企工作,每年查環查孕一次;不在公營機構上班,每年要查環查孕四次,不查就停發獎金。

        記者隨后在廣州媽媽網上發帖,詢問廣州媽媽們查環查孕的情況,媽媽們紛紛吐槽。大部分媽媽每年都需按照單位或者街道的要求查環查孕三至四次,部分區的街道還給予10元、20元的獎勵。

        番禺區有的媽媽說被強制查環查孕煩死了,每年查四次不說,晚一點就有嚴重警告通知的信件塞進自家的信箱,每個季度都會遭到街道短信和電話提醒“轟炸”,“每次檢查要請假半天,一次就200元,真是心痛”。

        記者調查:各單位規定不同

        記者咨詢多位在國企、事業單位、外企、民營企業的媽媽,她們都表示,單位一般是每年查環查孕一到兩次,沒有強制,也不與工資獎金掛鉤。

        一位國企的計生干部告訴記者,她所在企業的女職工不用檢查,因為有無懷孕可以看得到。男職工的配偶只需每年查一次,在規定的月份,拿著單位發的一個調查證,到配偶所在的街道或者單位蓋章就行了,遲交了也不會扣工資獎金。

        記者打電話咨詢海珠區昌崗街道居委會,對方表示,會根據人員情況來決定孕檢次數,廣州市戶口的,有固定工作的,每年檢查兩次;沒有固定工作的,每年檢查三次;流動人口每年也是檢查三次,如果在外地不方便回來,把當地街道的計生證明郵寄回來即可。

        家住越秀區的董小姐說,街道從來沒要求過查環查孕。

        計生干部:年終考核很嚴厲

        記者查看《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》,其中第二十五條規定,育齡夫妻應當自覺落實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,參加孕情檢查,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。該條規定沒有對查環查孕做硬性約束。《廣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辦法》第二十七條規定,女職工按規定參加查環、查孕等孕情檢查的,所在單位應當給予假期,假期內照發工資,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。

        廣州市某街道的計生干部告訴記者,2012年以前,廣州市每年對街道下達的計生率為97%,雖然查幾次街道可以自行決定,但早發現,早處理,對女性傷害不大。“年終計生考核非常嚴厲,要經過省市區三級考核。”這位計生干部說,如果考核不達標,將被“一票否決”,街道的工資、獎金甚至領導的升遷全部沒戲,“所以壓力很大”。

        從去年開始,街道的計生考核指標更換成見面率和訪問率要達到90%,更重視服務。如果街道居民不愿意檢查,計生干部上門隨訪即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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